October 10, 2014
文:榊原謙
東京地院裁定
Google需刪除搜尋結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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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要使用Google搜尋自己的名字,
就會出現看似牽扯到犯罪的搜尋結果。
日前,
一名日本男性以侵犯隱私為由,
要求美國總公司刪除搜尋結果,
並向東京地方法院聲請假處分。
9日,東京地院做出裁定,要求Google刪除部分搜尋結果。
關述之法官受理了該名男性的訴求,
並在9日做出裁定。
該名男性所提出的237件訴求中,
將近半數的122件明顯有造成侵害之可能。
對此,
Google應立即刪除在搜尋結果中出現的「標題」,
及其下方的「內容摘要」。
任教於新潟大學並專攻情報法的鈴木正朝教授表示:
「到目前為止,在國內從未聽說過要求刪除搜尋結果的裁定。」
今年5月,
歐盟(EU)司法法院在另一件類似的訴訟案件中,
亦認定Google負有責任,
並做出裁定要求刪除搜尋結果中不恰當的個人資訊。
此項「遭到遺忘的權利」得以獲得認可,
進而備受世界矚目。
而此次東京地院的裁定,便是延續了此一趨勢。
不過,對於此次裁定內容,Google 仍可提出抗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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